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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宇龙律师,深耕劳动纠纷领域。擅长处理违法辞退、被迫离职、拖欠工资、加班费追索、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调岗降薪、工伤赔偿、女职工三期保护、未休年假补偿、竞业限制等各类劳动争议案件。着重代理广东省内劳动者... 详细>>
律师姓名:万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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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发生后,可以先与单位协商,也能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再向法院起诉。辞退、离职、工资、加班费、工伤、社保等争议都属于劳动纠纷范围,这类案件属于民事诉讼,打110并不能解决。为更好地帮您解决问题,专门整理了深圳劳资纠纷律师怎么选相关的专业知识、实务操作与法律要点,如果您需要专业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万宇龙律师。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怎么办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1、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 2、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3、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4、法院判决。当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进行。 二、劳动纠纷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争议纠纷包括: 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3、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4、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7、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8、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产生的争议; 9、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 10、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 1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 12、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 13、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 14、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有: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7、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的,应当按照劳务关系处理。 综上所述,劳动纠纷包括的内容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争议案件属于民事诉讼吗 劳动争议案件属于民事诉讼。提起劳动纠纷诉讼是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行使诉权的一种表现。劳动跌纷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纠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处理纠纷,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劳动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必须具备法定的起诉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四、110可以解决劳动纠纷吗 110不可以解决劳动纠纷。 这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如果劳动单位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应当找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纠纷处理流程: 1、调解。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事实上,调解可以贯穿着整个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它既指在企业劳动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以后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所估的调解工作,也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企业劳动争议所做的调解活动; 2、仲裁。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仲裁一般要经历案件受理阶段、调查取证阶段、调解阶段、裁决阶段、调解或裁决的执行阶段这五个阶段; 3、诉讼。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的程序,以劳动法规为依据,按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劳动纠纷要及时、正确地加以解决。 综上所述,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和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超过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胜诉权丧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的解决路径看着简单,真走起来每一步都有讲究,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各有各的时效和证据要求,选错了方向很容易耽误事。万宇龙律师长期专注劳动纠纷,代理过违法辞退、拖欠工资、加班费追索等各类案件,熟悉深圳、广州、东莞等地的裁判口径。遇到拿不准的情况,不妨先听听广东汇庆律师事务所万宇龙律师的意见,再决定下一步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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