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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宇龙律师,深耕劳动纠纷领域。擅长处理违法辞退、被迫离职、拖欠工资、加班费追索、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调岗降薪、工伤赔偿、女职工三期保护、未休年假补偿、竞业限制等各类劳动争议案件。着重代理广东省内劳动者... 详细>>
律师姓名:万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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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了之后,岗位、薪资、地点还能不能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要用书面形式。要是订立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可以和员工协商变更;员工不同意又谈不拢的,公司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为更好地帮您解决问题,专门整理了这个问题相关的专业知识、实务操作、相关法律、案例等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需要专业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深圳劳动争议律师万宇龙。 一、劳动关系变更的流程一般是什么呢 劳动关系变更的流程如下: 1、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即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职工,无论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条件等; 2、按期向对方作出答复,即当事人一方得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应在对方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不得对对方提出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置之不理; 3、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即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应当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应指明对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变更后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生效,并报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上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可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企业与被招用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政策和法规的规定,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完备、准确。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变更劳动合同时应该采用什么形式 变更劳动合同时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由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条件的变化和劳动者岗位需求的变化,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不可避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变更劳动合同的时间是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双方在合同履行之后变更的,视为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四、员工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怎么办 员工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处理: 1、如果是劳动合同可变更的法定情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 2、如果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变更劳动合同的手续: 1、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作出变更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求变更的一方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3、收到变更请求后,同意变更的,制定变更协议。 综上所述,员工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处理有如果是劳动合同可变更的法定情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变不变、怎么变,看着是公司一句话的事,落到具体案子却常常牵扯到调岗降薪、被迫离职、经济补偿这些实实在在的利益。书面协议有没有签、协商过程有没有留痕、答复期限有没有超,都会影响后面的仲裁和诉讼结果。深圳、广州、东莞各地裁判口径不一样,自己琢磨容易吃亏。万宇龙律师扎根广东汇庆律师事务所,做劳动纠纷从立案、庭审到落地回款全程跟进,拿不准的地方不妨先找他聊聊,再决定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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